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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15 11:36:2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资格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95号)、《关于印发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杨丹青、学院院长夏泽育担任组长,副院长张建云、纪委书记易凡和副院长周志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宣传统战部、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及系(部)党政负责人组成。
组长:杨丹青、夏泽育
副组长:易凡、周志强、张建云
成员:黄惠媛、方博、彭钟、秦淑琨、吴一峰、张宏昌
余建萍、刘庆、吴海明、易达勇、陈富、胡若冰、邓胜平
熊海良、易芳、刘湘力、陈洪志、叶丹、李莉、李天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方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各项具体工作。
二、录取原则
在学院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
考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300分)+综合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2.按招生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可以全部录取。
3.录取过程针对报考类别、专业间生源不平衡情况,在保证不突破学院总计划及提高学院录取率基础上,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进行适当的类别与专业计划间的调整。
4.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5.凡在高职扩招专项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6.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江西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jxatei.net上公布。
    7.
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资助、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录取条件
1.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的要求,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综合考试成绩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安排
1. 1115日前学院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2.1125日前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报审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1130日前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被我院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来校办理录取确认、报到注册、缴费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5. 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院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我校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我院录取。
6.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的新生,2020年春季入学,入学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以公告通知为准。
五、申诉渠道
学院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学生对考试成绩质疑,可以向学院进行申诉。申诉电话0799-6376776
六、录取监督
在学院纪委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
监督举报电话:0799-2182212
举报邮箱:GCXYJW@_126.COM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20191114
学院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